3月24日,在2016中国虚拟运营发展论坛上,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称,虚商试点两年,促进了提速降费,推动了电信行业的创新,但也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到位,违规率很高的问题。
虚拟运营商
2013年12月,工信部正式向11家通信虚拟运营商(下称“虚商”)颁发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批文,通信行业引入民营资本的序幕拉开。目前,两年的试点期已经结束,试点虚商“转正”在即。
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称:“截至目前,虚商用户数已经突破了2400万,虚商也探索出了多元、个性的业务模式。今年虚商获得正式牌照后,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。”
不过,针对闻库提到的实名制问题,邹学勇也表示,现在170、171等虚商号段存在的信息诈骗、垃圾短信等问题严重损害虚商形象,虚商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做好实名制登记,以此整治利用虚商号段从事非法活动,树立虚商行业的品牌和信誉。
试点两年虚商考核结果近期公布
虚拟运营商从移动、联通、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或批发部分通讯网络的使用权,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、号段、营销和管理体系把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。
自2013年底工信部批准首批虚拟运营商试点企业以来,目前共有42家企业获得试点批文。据工信部披露的数据,到目前为止,42家企业中,共有39家企业正式放号。
虽然在用户数量上,与此前预期有差距,但在闻库看来,两年的试点工作有很多“可圈可点之处”。他提及,一批具有特色的民营企业进入了基础电信市场,这里面有渠道型、行业应用型、互联网型、网基础设施型以及终端制造企业,试点的区域基本上在全国有影响的城市。
值得注意的是,去年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要求电信运营企业提速降费。在闻库看来,虚商对提速降费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,特别是促进资费单价的下降和门槛的降低。
邹学勇也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说:“虚商率先提出流量不清零的口号,实际上对移动、联通、电信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起到倒逼的作用。虚商也通过差异化的发展,在细分市场为用户带来更具个性化的服务。”
去年底,工信部开始对42家虚商试点情况进行考核。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获悉,考核方式包括三个方面,一是工信部对试点企业进行用户电话抽查,询问用户对企业服务的评价;二是试点企业向工信部提交总结材料,三是政府领导对试点企业走访调研。
据邹学勇透露,目前考核流程已经走完,工信部正在做最后的总结工作,考核结果可能近期会公布出来。
“所有的考核工作结束后,工信部会发出正式的虚商牌照,然后会全面开放虚商牌照的申请。之前有媒体说今年二季度会发正式牌照,但我了解到的是时间还没定,监管层还在研究一些细则。”邹学勇说。
修补短板未来强化实名登记工作
42家试点企业达到何种标准才能通过考核顺利“转正”?邹学勇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由于各家企业进入试点的时间不同,有的企业发展业务时间尚短,因此用户规模不是工信部的主要考核标准,预计正式牌照发放的标准会聚焦在平台的综合能力、信息安全管控能力以及差异化的经营模式等方面。
邹学勇特别指出,工信部会重点考察虚商在实名制登记、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。然而,在这方面,部分虚商做得并不如意。
近年来,移动、电信、联通三大基础运营商已经加强了对手机实名制的管理。因此,一些不法分子开始转向虚商处获取非实名制的号码,170、171号段频繁被用于广告推销甚至是电信诈骗。由于没有实名登记,即使诈骗号码被举报也很难查出幕后不法分子。
“现在170的号在社会上名声不太好。很多人跟我说,只要看到170的号,肯定给按死,因为大概80%是广告、推销,违规率这个事是我们现在最头疼的事。”在上述论坛上,闻库特别点出虚商在信息安全上的问题,特别是实名制不到位。
其实,信息安全问题一直是虚商的软肋。记者注意到,2015年9月29日,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曾专门召开会议,就170号段垃圾短信息问题约谈远特(北京)通信技术公司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公司、北京国美电器、深圳市爱施德公司、天音通信公司、苏宁云商公司、分享通信等7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负责人,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务实措施,加强垃圾短信息治理。
邹学勇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分析:“虚商试点才两年,实际发展也才一年多,在实名制管控、系统平台建设方面运营经验还不足,虚商的很多卡号流通到卡市,让一些人钻了空子。”
在邹学勇看来,信息安全是虚商目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,因为所有的虚商都是共用170和171号段,如果有一家企业出现垃圾短信、骚扰电话等信息安全问题,影响的将是整个虚商行业。“现在可能有些人一看到170号段,就觉得是诈骗号段。这些情况让虚商的品牌受到损害。所以,做好实名制,维护信息安全不是哪一家企业的事,而是整个行业的要求。”邹学勇说。
闻库在论坛上表示,要坚持依法经营,强化实名制登记工作。
他提及,这可能不仅仅是一个规则问题,还要在技术手段上、管理方式上还是要加大力度。对企业来说,落实好电话实名登记工作,既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,也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体现,更是整个转售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。